SDGs

公海1%保護率低?50國攜手加速締約生態不再受威脅,刻不容緩

公海保護僅1%,急需提升管制。全球海洋(Ocean)覆蓋地球表面約71%,其中約三分之二屬於超越國家管轄的「公海」(High Seas)。然而,根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 Environment Programme)與《世界漁業與水產養殖現狀報告》(The State of World Fisheries and Aquaculture 2022, FAO)統計,目前全球僅有不到1%的公海面積獲得有效生態保護,加劇了過度捕撈、海洋塑膠污染與生物多樣性流失的風險。2023年6月通過的《全球海洋公約》(Global Ocean Treaty,又稱 BBNJ)旨在填補《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UNCLOS)留下的治理真空,賦予各締約方在公海設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海洋保護區(Marine Protected Area, MPA)機制。迄今已有50國完成批准(ratification),另有15國公開承諾將在年底前批准,距離生效所需的60份批准僅差10國。若公約順利於2024年間生效,將成為首個針對公海生物多樣性與漁業資源管理提供統一法律框架的全球性公約,並對實現「2030年前保護至少30%淨海洋面積」的國際目標(30×30)具有關鍵意義。然而,仍有多數海洋強權、遠洋漁業大國因政治與經濟考量而遲遲未能批准,使公海生態持續面臨高風險衝擊。(資料來源:Greenpeace International, UN Environment Programme, FAO)

高海汙染監管不足危害深海生態嚴。長期以來,公海缺乏統一且具約束力的國際監管架構,成為深海採礦(Deep-Sea Mining)、非法捕撈(Illegal,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Fishing, IUU Fishing)與化學污染等破壞性活動的溫床。根據國際海底管理局(International Seabed Authority, ISA)2022年資料,截至目前已核發31項深海採礦勘探合約,涵蓋太平洋、中大西洋與印度洋海床生態敏感區。這類作業方式不僅可能破壞脆弱的海底珊瑚與海山群(Seamount)生態系,釋放的礦砂懸浮顆粒亦將影響上層水體生物。與此同時,聯合國糧農組織(FAO)指出,全球三分之一魚類庫存已達過度捕撈邊界,且非法漁撈造成每年高達數百億美元的資源流失。海洋塑膠每年進入海洋量估計高達800萬噸,聚集在公海海流交匯帶(Garbage Patches),對海洋哺乳動物與漁業造成連鎖傷害。這些現象皆凸顯國際法規真空與各國自主執行力不足所帶來的深層危機。儘管《全球海洋公約》為公海治理提供制度性機制,但仍需各締約方在深海採礦終止條款(Mining Moratorium)與增設高標準MPA等議題上展現更高政治意願。(資料來源:ISA, FAO, Greenpeace International)

多邊合作推進公海保護區設立落實。為確保《全球海洋公約》落地生效,全球行動者可考量以下三大策略:一、加速締約與國內法配套:各國政府應在年底前完成批准程序(ratification)與國會同意,並據此修訂或制定《公海保護區管理條例》,落實MPA劃設、監測與執法。二、強化區域海洋治理與企業盡職調查:利用區域漁業組織(Regional Fisheries Management Organizations, RFMOs)與跨國企業供應鏈規範機制,推動海洋友善認證(Marine Stewardship Council, MSC)與企業環境、社會及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報告制度,減少非法漁撈及生態破壞風險。三、支持科學研究與公民參與:導入海洋保護區生態監測系統(例如遙測與自主水下航行器),並透過公民科學(Citizen Science)計畫強化社群監督,提升決策透明度與執行力。

潛在風險在於部分國家因地緣政治或經濟利益而拒絕批准,導致公約缺乏全面法律約束。對策建議結合法律、經濟及科技手段,強化跨部會協同與國際外交接軌,利用Track II談判與多邊援助誘因,促進相關國家主動加入與履約。最後,不妨反思:在海洋資源日益匱乏的當下,作為公民或企業的一員,您願意如何參與並支持全球海洋治理的新秩序?(資料來源:Greenpeace International, ISA, MSC, FAO)

(SDG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