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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館拒絕巴勒斯坦圍巾遊客?德法院3大爭點裁定法理適用

紀念館新規引發社群熱議情緒浪潮 德國圖林根(Thuringia)地方法院二○二三年七月裁定,集中營紀念地Buchenwald得拒絕身著巴勒斯坦傳統黑白圍巾(keffiyeh)之遊客。原告為一名希望在紀念館參訪時穿戴該圍巾的女性,主張受言論自由(Freedom of Expression, FoE)與宗教自由(Freedom of Religion, FoR)保障,要求入場未果,遂提行政訴訟。法院認為,紀念館作為反納粹與人權教育場所,必須保持中立,避免任何政治象徵或立場宣示轉化為現場衝突或極端主義宣傳。根據歐盟第9六號歐洲價值觀調查(Eurobarometer, 2022),約63%歐洲民眾支持公共空間限制極端主義符號,以維護社會共融。此裁定在德國國內外引起熱議:部分人權團體批評侵害個人服飾自由,另有紀念館支持意見指出,宗教性配飾若涉政治意涵,易干擾紀念地教育功能。此案凸顯民主社會在言論自由與場域中立之間的張力,也反映當前全球對衝突區符號敏感度日益攀升。

裁判書釐清權利限縮法機制與範疇 此案核心在於《圖林根紀念地法》(Thüringer Gedenkstättengesetz)第三條規範:紀念地得依安全、教育及尊嚴維護需求,制定入場守則,限制任何可能造成政治宣傳或對受難者不敬之行徑。法院援引德國基本法(Grundgesetz, GG)第五條關於言論自由與第八條關於集會自由(Freedom of Assembly, FoA)之保障條款,認為雖然原告有服飾表達自由,但該自由並非絕對不受限制。法院指出,紀念地教育目標旨在警示納粹暴行,任何政治立場展示均可能使空間偏離反極端主義核心意義。類似裁量機制曾見於二○一九年Sachsenhausen集中營案例,當時館方曾禁止印有哈瑪斯(Hamas)徽號之遊客進場。根據Buchenwald官方二○二一年度報告,該館年訪客數約五十八萬人次,其中因穿著涉及政治或極端主義符號被請下架者占約5%。法院強調,只要紀念館守則公開透明且經合理比例原則(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審視,即屬合法限縮公民權利之行為。

多方協商促進規則優化與平衡保障 面對爭議,可行策略之一為推動跨團體諮詢機制,邀請博物館學者、法律專家、不同社群代表共同檢視並更新守則內容,並提供多語資訊說明其立法與裁量依據。此外,可建立即時申訴或調解窗口,讓當事人表達訴求後進行個案評估,並賦予外部監督條款,以加強透明度與正當程序。預期效益包括提升紀念地的社會認受性,並在不破壞教育功能下尊重個人表達自由。然而,潛在風險在於規則若過度繁瑣或缺乏彈性,恐造成行政負擔並延長入場時間;再者,若沒有明確定義「政治象徵」,易導致執行標準不一。建議紀念館可定期進行工作人員教育訓練,透過範例演練與法律意見書輔助,確保守則適用兼顧法理和人性。結尾不妨思考:在維護場域尊嚴與保障個人權利之間,如何找到最貼近當代社會需求的平衡點?

(SDG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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